目前分類:為何要成立動保司? (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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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生動保司行動聯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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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主張要成立動物保護司?

1.從組織結構的角度來說

  (1)動保畜產不分家,就是球員兼裁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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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馬總統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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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宗憲/國立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助理教授、動物保護司催生聯盟成員

筆者有幸參與「動物保護司」催生聯盟在選前拜會蔡英文主席以及馬總統的兩次陳情,透過親身的觀察,筆者想談談對兩黨對於動物保護司政見的看法。第一次蔡主席的會面,筆者肯定台大閻同學的熱情直率的發言,但媒體將焦點模糊到挺誰嗆誰的問題,殊為可惜:而第二次馬總統的會面,現場許多動物保護團體聲淚俱下的陳情,莫不令現場參與人士動容。但是,不論陳情者的激昂或柔情,兩位候選人卻幾乎採取一致的基調,認為動物保護問題出在普羅大眾的觀念還未成熟,不同團體間動保觀念的歧異還需磨合,只願意提高未來動物保護的預算,但是對於動物保護司,還需要從長計議。我們想問的一個問題是,為何成立動物保護司,如此的難,以致於成為兩黨的不可承受之重?

讓我們向民眾說明,為何成立動物保護司是當務之急。首先、動物保護行政單位位階過低。睽諸我國中央動物保護主政單位為農委會畜牧處下的動物保護科,因此執行人力極為不足,更嚴重的是,由於畜牧處的設置目的乃是我國畜牧經濟的發展,因此動物保護必然讓位於畜牧經濟的價值,也因此民間多批評此機制為「球員兼裁判」的設計,悖於動物保護宗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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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宗憲和盧倩儀老師的發言 from catdoghuman on Vimeo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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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由:

 

動保法通過12年,台灣動保工作遲遲沒有進展,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動物保護行政組織結構,出了某些問題,使得動保業務運作的窒礙難行、停滯不前。目前歐洲多數國家之動保業務,皆有動物福利專責單位。反觀我國,由農委會畜牧處下的動物保護科所職掌,為中央政府組織最低層級,不但經費與人員極缺,亦無法監督指揮地方執行機關,更別談跨部會協調。隨著社會的變遷,動保的相關業務不斷增加,人民的要求與期待也愈趨多元化,急需設立起一個專責機關以解決現況的不足。

 

民國100年行政院組織法通過後,在動保團體要求設立動保司的呼聲下,農委會版的「農業部組織條例草案」中,遂將「畜產」與「動保」合併為「畜產及動物保護司」。前者考慮經濟效益,後者則考量人道水平,必然產生諸多矛盾與弊端,對動物保護工作的推動極為不利。懇請支持獨立設立「動物保護司」,動保困境才能在體制結構上,獲得根本突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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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部新貌與施政重點方向-HEADER

農業部明年度規劃其它類型業務相當熱烈,

動保業務卻只有短短三行,這就是偉大的畜牧處長說:跟英國同等級的動保業務呀呀呀

總之動物保護的業務比重相較被邊緣化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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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宗憲/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助理教授 郭怡貞/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

一提到動物保護的問題,許多人便認為,追根究底都是政府做的不夠、執行不利。經筆者研究發現,目前存在台灣的動物保護行政組織結構,確實出了某些問題,使得動保業務運作的窒礙難行、停滯不前。但藉由對行政組織結構更深入的了解,也使問題的癥結浮出檯面,讓我們能更清楚的掌握全局,因而想出對策以對症下藥。本文將介紹政府機關內部如何互動、與民間團體的合作關係,以及在這之中的困難與障礙。


一、「動物保護」誰在負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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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催生動保司行動聯盟」發起人 朱天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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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2012年組織再造,將農委會升格為農業部,其下設有七個司,但動物保護仍然與畜牧業務共同成立「畜產及動物保護司」。

表面上看來,單位層級從現有的農委會畜牧處動保科成為司級單位,但根本只是在現有單位名稱加上動物保護幾個字,編制兩個科,未與畜產分家,動物保護的推廣難有實際作為。各動保團體及關心動保議題的大專青年聯合組成「催生動保司行動聯盟」,8月12日集結在農委會門口,大聲要求政府成立專責動物保護司,真正落實動物保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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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保法制訂至今已十餘年,但台灣的動物依然得不到應有的保護,同伴動物遭到虐待、野蠻捕捉、悲慘收容與撲殺,而經濟動物與實驗動物更是悽慘有加,圈養的野生動物主管機關互踢皮球,社會的動物虐待事件層出不窮,卻無法落實執法。現有中央動保單位層級太低,以及動保和畜牧、防疫檢疫的混淆,正是悲劇的主因。例如,中央動保主管單位是一個最低層級的動保科,屬於畜牧處管轄。畜牧處的職責在於如何最大化畜產品,而動保科職責是保護動物,結果是畜產管動保,殺動物的管救動物的。這樣的體制如何做好動物保護?特別是對經濟動物與實驗動物的保護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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