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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桂森: 動保工作很多在基層縣市政府在辦,執行單位還是在地方。執行面增加很多人力,預算很多編在縣市政府,因為縣市政府要辦理流浪動物的收容,寵物店稽查。

動保司聯盟:大多數中央部會都是負責政策擬定與監督,資源的統籌與行政協調,執行都由地方政府。如果因為執行是由地方負責,不需要在中央成立專責單位,那現在許多部會、司、署等都應該廢除。政府體係很多都是中央主管,地方執行,地方財政困窘,需要中央補助,而且中央對地方機關的影響很大,如動保法的詮釋權,中央是明確反對民間進行流浪動物TNR,地方往往以中央的說詞來推拒任何可能為動物帶來一線生機的做法。

許桂森:畜牧與動保放在一起符合世界潮流,世界衛生組織許多國家是放在獸醫下

動保司聯盟:畜牧與動保放在一起完全不符合世界潮流,真正的潮流是動保主管機關結合專業團體(獸醫、動物行為心理專家、生物專家、業者、警察單位、民間動保團體),是朝多方面結合,很少畜牧自己搞。畜牧辦理動保業務,我們不反對動物保護當然需要借重畜牧專才,不過畜牧知識≠動保福利概念,國內的畜牧科系學生養成過程中並沒有上動物福利的課程。

目前畜牧處下動保與畜產的預算比例大約為1比9,預算嚴重失衡;科室單位比例為1比5,畜牧處下掌管動保業務的工作人員僅6、7名,人力相當缺乏。預算少、人力少,動保怎麼能做得好?成立專責動保司,透過組織編制的擴大,由畜牧及獸醫或相關領域而又有動物福利理念的專才組成,更積極謀求各種動物福祉,不侷限於虐貓虐狗或流浪動物事件,在業務執行上不受畜牧產業的干擾,考量動物保護應該排除經濟利益的干預,避免經濟上優先順位的思考模式危及動物保護的執行。


許桂森:「現在訂了很多人道屠宰的規則,經過輔導後電擊棒幾乎沒有了,這就是福利」,「經濟動物的福利由畜牧來做最好,放在畜牧下面做才能做的最透徹」。

動保司聯盟: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回應:「人道屠宰只是後端的工作,飼養環境中關照動物的福利才是真正重要的」。她強調,台灣社會一直以來對所謂的「農場動物」(亦稱經濟動物)毫不關注,並以飼養在「格子籠」(battery cage)的蛋雞為例,「飼養方式極不人道,沒有人會在看過蛋雞飼養環境後還會聲稱這有什麼動物福利可言」。早在1987年,歐洲議會已建議歐洲共同體應 在10年內逐漸淘汰格子籠,但「台灣政府沒有任何動作」。

許桂森: 動保業務有沒有這麼多?(意思是多到需要成立專責單位)

動保司聯盟: 台灣的動物保護在畜牧畜底下行之有年,除了流浪動物的後端「管理」外──捕捉、收容及12年慘死於人道撲殺的96萬犬隻──看不出動物「保護」何在,更遑論「經濟動物」與「實驗動物」的保護。動保事物越來越專業化,野生動物、海洋動物、同伴動物、經濟動物、實驗動物,每一類動物保護都需要眾多知識,都涉及龐大事物。農委會光是同伴動物管理,都一天到晚叫人手不足,如果動保事物不多,那為何管一個同伴動物,一個編制6人的動保科總是聲稱人手嚴重不足。若再加上龐大的經濟動物、複雜的實驗動物,事情還不夠多嗎?


許桂森: 畜牧獸醫是不是合適?澳洲也是這樣。全世界只有日本是在環保底下來辦(動保業務),其他國家都是畜牧辦理動保業務。為什麼由畜牧來辦,因為經濟動物相當多,還是畜牧、獸醫的人最了解。

動保司聯盟: 畜產管的是產業發展,很難強調個體動物的倫理,畜牧的任務是要提升畜牧產業的利益,動保的任務為提升動物福利,故畜牧與動保合為司,就等於是 [要伐木業者去掌管森林]
您相信盜木者會善待森林嗎

雖然畜牧處最懂經濟動物,但他們也最知道如何剝削動物。很現實的問題為面對產業團體的壓力,畜牧處雖然眼見動物受苦願意營救,但也基於各方壓力愛莫能助,反而變成掩護護動物營利企業的利益,為避免權責相互勾結,我們訴求的是專職監督、決策時不衝突的獨立單位。

舉一個例子來說:農委會基於主管機關立場要去輔導兔肉產業,列管實驗動物繁殖場,肉兔繁殖場,肉兔產銷合作社。但另一邊兔子卻成為都市的寵物,已變成狗貓之外第三大寵物市場,屬於動物保護的範圍,這二項都歸於農委會畜牧處下,同樣的問題,主管機關權責沒有切開清楚脫勾,農委會幾年前還鼓勵吃兔肉,提倡吃兔肉的好處,幫忙產業做CAS認證,製作銷售網站,經一群寵物兔友熱烈串連反對才停止,如此可以看出於當經濟上優先順位的思考模式,容易造成主管機關向產業傾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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