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載自http://lifestyle.msn.com.tw/ViewA14051.aspx

圖文/林清盛


什麼叫脫褲子放屁?上個禮拜有個官員的言行,還真像!

動保團體與客家耆老出面呼籲,停止虐養神豬。農委會畜牧處處長許桂 森說,支持終止神豬重量比賽,但法律難與民俗對抗。原來,我國法律是不足為取的。他還說,關於「養胖」的說法,是見仁見智的說法,畜牧處得尊重民俗。這話 恐怕連營養師都得抗議了,他們斤斤計較的卡路里、體脂肪都沒了標準,許桂森的胖是要胖到起不來的,硬塞猛灌的養胖方式是被允許的。誰問過神明,願意接受那 些連人都不吃的超級油膩的肥油當祭品?

上禮拜,作家朱天心與動保團體組織的「催生動保司行動聯盟」,到農 委會疾呼設立動物保護司專責單位,不與畜牧混合。因為明年101年,農委會將改設農業部,其下會設「畜產及動物保護司」,司之下設6個科,動保業務除現有 的「動物保護科」,還會增設「寵物業務科」,專責管理買賣與寵物醫療工作。許桂森解釋,全世界只有英國設置動保司,是唯一在部會機關下設2級單位來保護動 物的國家。認為我國就是學習英國,將動物保護升級為司的二級單位。他認為,畜產及動保是可以同時處理相關業務,並無衝突。但他又說,英國的動保業務並沒有 跟畜牧業務合併設置。請問我與英國的制度哪裡相同?

翻開動物保護的歷史,經濟動物一直是強力呼籲該受保護的。但以人類 吃飽、吃好為前提的畜產業,動物權益會是共生而不衝突的嗎?且論動物,除了經濟動物之外,還包括同伴動物(寵物)、實驗動物與海洋野生動物等,當這些動物 的生命備受威脅的時候,畜產機關會伸手管?許桂森亦該解釋未來預算如何分配,畜產業務只是四類之一的經濟動物,那含括四種動物的動物保護範圍,經費是否是 其畜產的四倍?經費與人事,許桂森都沒說明。而常把流浪動物推給地方政府的他,改制後地方可能分得的預算就直接跳過,不提。反而畫了一個大餅,告訴養狗養 貓的人,政府很關心飼主的權益,將設寵物業務科。也吹了個大夢給吵得最兇的動保團體,說動物保護我國已領先亞洲各國。

如果官員的話不只是脫褲子放屁,還巧言令色,那絕非百姓之福;若又掌管動物事務,受難的不將只是我們,還包括無法替自己爭取權益的動物了。
許桂森的經典,還不只上禮拜的兩則新聞。關於非法繁殖場的問題,去年他說,「不是很嚴重。」對於,因應動保問題建議設置公益訴訟機制,他說,「若有,尊重;若沒有,台灣走太快,也不一定好。」

繳稅讓公僕有高薪可拿的我們,希望的官員是勇於任事,還是只坐在辦公室批公文?或是到處「練瘋話」的好呢?別忘了,部會升級,這些官也升了!動物的基本五大權利是否跟著升了?
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tspca 的頭像
tspca

畜產/動保不分家 動物保護是空話

tspc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269)